倘若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由于“情感关系”与他人生离死别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并不足以构成犯罪;
然而若该女性尚未达到十四岁,便需考虑她可能触犯了法律法规,遇到这类情况时可立即向执法机构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满足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后,相关机构有权对未成年人采取强制措施,这也被视为在特定时期内对刑事案件的涉案人员所采取的暂时性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