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被警方收押之后,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庭审日期的确切制定,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公安机关的调查进展情况以及法院的审判日程安排等等因素。在通常情况下,从被收押到正式开庭,往往需要经历数个月的时间跨度。尽管法院会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着手安排审理事宜,但是关于具体审理期限并无固定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