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遭遇到外地警方要求提供配合以进行相关调查,这并不意味着事件的严重性。通常情况下,被警方要求协助调查的时间将持续24小时,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尽力通知到的家属。
然而,若此案件源于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通常来说,可能已经涉及到违法或是犯罪行为,此时在完成48小时的详细调查之后,大部分这类案件都将移交至当地的看守所。
至于其严重程度能否得到评估,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甄别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