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定,若任何违犯治安管理之不当行为,在长达六个月的期限内未曾为公安机关所察觉,则该行为将自动失效,不予处罚。关于诈骗五千元这一行为,实属违反了治安管理的法规,倘若其违法行为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未曾被公安机关所察觉,那么,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将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然而,如若该种诈骗行为在六个月的时间内不幸被公安机关发现,那么,公安机关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此类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然而,实际的处罚手段与拘留时长,必须以案件的详细情况及相关法律条例为准,并不能仅仅基于诈骗金额为五千元便武断地得出相应的拘留时间。因此,关于诈骗五千元这一行为,是否应予刑事拘留,以及拘留时长究竟几何,均需依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其他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加以全面考量。若诈骗金额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则可能触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