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过程中,因上下楼梯造成扭伤与摔伤的情况,可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待鉴定结果确定为伤残等级之后,即可按章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通常而言,所有在工作时间内及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员工伤害事件,均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对于扭伤症状较轻微且未达到伤残程度者,则可由所在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