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民法院在接收到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之后,会经过详细的审核工作,若认为该起诉状符合法定起诉要件,则应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处理;
然而,如果法院认为起诉状并不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也将在同样期限内进行裁决,以决定是否拒绝受理此案。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审判期限为三个月,而对于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需要六个月才能做出一审判决。
至于二审程序,一般来说,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结案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必须得到本院院长的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如仍需延长,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并可再度延长三个月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