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在公司范围内就业的员工,其经济赔偿金按照其在本企业的服务年限进行计算,具体而言,该项费用应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基本薪资作为准则。当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时,则视为一年进行计算;若服务期不足六个月,将按照半个月的基数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此外,如果劳动者的每月薪酬水平超出了公司所在地的直辖区级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收入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应以该职工平均月收入的三倍为准,且支付时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提到的“月薪”,特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时前十二个月份的平均收入水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