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县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而被判处的具体刑期及是否适用缓刑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所规定,若行为人故意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在该类犯罪中,如涉及到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应依法从重处罚。
然而,若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有真诚的悔过之意,同时也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并且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话,那么法院便可考虑宣告缓刑。但请注意,由于您在提问中所提供的信息有限,包括具体的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关键因素,因此我无法给出确切的判决结果。
然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满足缓刑的所有条件,那么法院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依据法院对案件的具体审查情况来做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