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饮酒过量导致死亡的情况,保险通常不予承担赔付责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涉及的是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或者医疗保障等各类保险产品,如果是因为饮酒过量而引发的保险事故,都会被划归为免责条款范畴,不予给予相应的理赔及报销待遇。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嗜酒如命的投保者来说,在他们申请购买某些重大疾病保险或医疗保障时,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其进行相关的健康状况调查并提出询问。此时,此类人群未必能够以标准条件成功投保相关保险产品。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仍将按照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伤员的抢救费用,但同时也保留向肇事方追偿的权利。具体包括:
1.驾驶员在未获得驾驶资质或处于醉酒状态下驾车;
2.被保险车辆在被盗窃或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