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碰撞导致人员伤亡时,保险公司有义务依照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受害方因该事故产生的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额。
首先,关于丧葬费用,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全社会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对总计长达六个月的丧葬费用进行核算与支付。
其次,对于死亡赔偿金部分,保险公司则会依据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指标,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并予以支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