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产生劳动纠纷时,当事人无论是愿意协商解决还是无法达成共识,甚至是已经签订和解协议但未能履行,都可以选择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如果对调解也不感兴趣或者调解失败,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若对仲裁裁决不满,除非法律另行规定,否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然而这其中,您还需准备好能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若没有该项合同,则还可以提供工作服、工作证明以及工作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的凭证作为补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