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的时限主要分为两大类别:针对人寿保险的索赔要求来说,其时效一般为五个历年;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而言,索赔的时效则通常设定为两年。在索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会对所有提交的索赔资料进行详细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定赔付金额以及理赔支付等事宜。因此,对于那些超过了索赔时限的情况,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在时限期限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及未领取相应的保险金,那么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了自身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