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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从第几天开始算

刑事拘留从第几天开始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7-03 17:40:08 已帮助8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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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从第几天开始算
关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自实际执行拘留决定之日开始实施。公安机关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之后,务必在24小时之内,将拘留情况通知到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者所属单位。在此过程中,若需申请延长拘留期限,最长累计不应超过37日,此天数包含了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所需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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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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