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行之拘留期的问题,其具体长度往往因诸多因素而异,其中包括案件的复杂性、相关证据的搜集情况、调查结果以及最终由法院作出的裁决等方面。
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若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后认为仍需进一步展开侦讯工作,则可在拘留期限届满之前向有关部门提出延长拘留期限的申请。
然而,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批捕,那么拘留期限便有可能进一步延长,但具体的时长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