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金融保险专题 > 保险理赔专题 > 人寿保险自知道起诉讼时效能延长吗

人寿保险自知道起诉讼时效能延长吗

人寿保险自知道起诉讼时效能延长吗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2024-07-04 09:05:19 已帮助265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人寿保险自知道起诉讼时效能延长吗
关于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具体可划分为以下两种情形:对于涉及人身保险(如寿险)的合同纠纷案件,其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此项时效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实际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已然发生时起算;而对于非人身保险(如财产保险等)的合同纠纷案件,其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则为两年。同样地,该时效也应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实际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已然发生时起算。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