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解除禁闭状态的被取保候审人士,通常具有较为广阔的行动自由度,其中包括了入住酒店的权利。不过,他们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义务,例如不能离开所在城市或县区、随时待命接受传唤等等。基于以上考量,只要酒店位于被取保候审人士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区之内,并且未违反其他有关取保候审的具体规定,那么他们就有资格入住该酒店。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