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3至5岁儿童的抚养问题,我国法律坚持以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首要原则,在实践中,离婚诉讼法官裁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下述三大原则:
首先,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男孩或女孩,应当由母亲直接抚养;
其次,若已年满2周岁的男女符合条件被起诉抚养争议,此时需由法院依据双方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按照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准则作出决定;
再者,当子女已满8周岁,每位家长均应体谅并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