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自然月。据此,饮酒驾驶案件所涉取保候审亦须严格遵守此项法律规定,即最长时间不应超出上述规定的十二个月。如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内,执法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不具备追究刑事责任之必要,或取保候审期已满,则必须立即解除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