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回绝理赔事宜,作为被保险人,您可依循下列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首先,协议解决:您有权就理赔事宜与保险公司进行详尽、公平的协商谈判,期盼寻得合理且公正的赔偿处理方案。
其次,仲裁介入:如协商无果,您可向保险公司所归属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诉,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司法途径:若协商及仲裁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您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