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侵占罪作为一种典型的自诉案件,其诉讼程序通常由被害人自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启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安机关并不直接介入侵占罪案件的处理过程,除非此类案件存在着特殊情形或是牵涉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敏感热点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自诉案件的审理权限完全归属人民法院,无需经过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环节。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侵占罪应由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而非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