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之后,相关案件是否会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进展状况。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并且在此期间内,对于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均不得停止。这就意味着,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仍然在持续推进,那么在满足特定条件时,该案件有可能会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的具体要求,因此,我们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综合判断。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已完成全部侦查工作,且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则通常情况下,该案件将会被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反之,若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则可能不会立即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而会在进一步侦查完毕后,再行作出相应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