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与庭审时的立即判决之间的关系,需澄清二者本质上并无必然联系。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手段,给予了涉嫌罪行的被告人在等待审判期间获得暂时性的人身自由权利,这是其核心意义所在。
至于庭审是否能作出立即裁决,则取决于多个重要的法律因素,如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所收集的证据的充足程度等,而这些并不会因被告人处于取保候审的状态就有所改变。通常情况下,针对较为简单或者事实明晰的案件,法官可以在庭审当日做出判决;
然而,对于复杂程度较高的案件,可能需要经过进一步的审理和评估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因此,此类案件的判决往往会选择在另一个日期进行宣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