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申请取保候审并非必然要求提供金钱作为担保。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申请取保候审时可以采用保证人或者保证金两种形式来进行担保。在保证人担保的情况下,通常无需支付任何金钱;
然而若选用保证金的方式,则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至于究竟是否收取以及收取的具体金额,则需由司法机关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作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