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通常为三年之限。在涉及到民事财产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是自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权利遭受损害之时起算。
至于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如果已经超出二十年的时限,再行提起诉讼的话,法院将不再对其提供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