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确切定义为,行为主体需已在法律规定下实际持有并支配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此种情况一般表现为行为主体身为相关组织的雇员或在职责范围内享有合法的财物管理权和处置权。只有在行为主体利用自身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擅自将上述财物据为己有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