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签署取保候审协议书便立即依法具备法律效力,有效期将持续至所涉案件得以完结,或者由法院裁定需对强制措施作相应调整为止。在此期间,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须严格遵循协议中所确立的各项规则和义务,例如须按期向执行机关报告个人动态以供查核,以及禁止擅自离境等行为。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取保候审期限,则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