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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多少钱算数额巨大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明文约束,对于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犯罪行为的认定,依据其犯罪情节是否达到严重程度予以确定。
其中包含有下列特定类型的情形:
1.以暴力手段强行索取或强制占有公私财物,且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一千元者;
2.故意破坏、占用公私财产,且财物价值跨过人民币两千元的界限;
3.重复进行以上行为,并给社会带来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以及4.其他各种性质严重的情况。
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犯罪金额上也有所要求,即必须达到非法获取和任意破坏、占用公私财物等实物的价值标准,分别为人民币一千元及以上(如第一种情况所述),或人民币二千元及其以上(如第二种情况所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犯罪次数也是评判严重性的考虑因素之一,若为连续实施或反复实行上述行为,并因此导致了不良社会影响,那么这种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便会被提升到更高的档次。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新修订: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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