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公司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将不予理赔:
第一,涉及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例如醉酒驾车、未取得驾驶证进行驾驶,以及行车执照及驾照没有按时进行年审等情况,这些情况下,驾驶员并不符合道路行驶的要求,属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
此外,驾驶员与所驾驶车型不符、实习期内单独驾驶上高速公路等情况,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进行赔付。
其次,地震灾害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根据绝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均不对地震责任进行保障的普遍做法,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资料和实践经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亦并不提倡保险公司对此类风险进行承保。
然而,针对由保险事故引发的任何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绝大多数保险条款通常会作出类似的规定,将其视为责任免除事项。
最后,对于车辆在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予以赔付:因为修理厂有义务妥善保管维修中的车辆,所以若在此期间车辆遭遇任何碰撞、盗窃等损失,保险公司将会依据相关规定拒绝进行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