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要求,被人民法院冻结银行账户的解冻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详见下述:
首先,若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拥有的银行存款及其他各类资金进行冻结,其期限严格限制在六个月以内;
其次,当此类冻结期满后,如若人民法院依然决定继续冻结,则可延长至总期限不超过九个月;
最后,倘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况,人民法院应依法做出解冻查封、扣押和冻结裁定:
1)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涉及案外人权益;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放弃债权的行为;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无法通过拍卖方式变现,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对此又存在异议;
4)债务已完全履行完毕;
5)被执行人提出担保,并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