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计件方式收费的委托代理,针对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费用区间在人民币3000元至12000元之间不等;
2、按照标的金额比例收费的委托代理,适用于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具体收费方式如下: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含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8%-12%,若实际收费低于人民币3000元,则可按照人民币3000元收取;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含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5%-7%;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含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3%-5%;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包含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1%-3%;而对于诉讼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0.5%-1%。
3、计时收费的委托代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民事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事项。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元至3000元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