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之后,若涉案事宜仍然处于侦查、起诉或是审判等各个环节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乃至法院都仍旧有权力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拘留人员进行传唤。这主要是由于,取保候审并未对执法机构的调查取证带来任何实质性的阻碍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应当通知被取保候审的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