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嫌犯罪之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在对被拘禁者进行释放在内,通常涉及到多种情形,例如,当案件的调查阶段已经完成并移交至公诉审查部门,或者在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确有犯罪行为从而无法提起诉讼,又或是经过法院审判最终判定为无罪或者刑期已经届满等等。一旦做出释放的决定,便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比如撤销先前的拘留决定书或者执行刑期结束的通知,只有这样,嫌疑人才能够从羁押场所中获得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