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中,涉及到的金额达到36万元人民币,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以及十年以下不等的刑期,并且必须在五万元人民币至五十万元人民币之间缴纳相应的罚金。信用卡诈骗罪(CreditCardFraud),即通过不法手段占据他人信用卡权益或者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违法活动,以此来获取大量财物的行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信用卡的相关管理法规,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