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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不起诉能否自诉

强奸罪不起诉能否自诉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7-09 12:05:17 已帮助25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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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不起诉能否自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被明确归类为公共诉讼案件之列,然而这份公共责任通常被赋予给了公正、权威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检察官们,来发起公诉行动。
然而请您务必理解,在一般的情况下,无论受害人如何的感到不满,都不能够直接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案件已经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而检察官却决定不予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话,那么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害者是有权利进行申诉或者提出自诉的。
然而,我们必须强调的是,这种情况并非常规意义上的自诉程序,而是建立在对检察官不起诉决定存在异议的基础之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害人。被害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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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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