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之中,如果参与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程度,则其残疾赔偿金额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百分之十再乘以二十年作为基数。
此外,受害人仍有权请求相关部门支付以下各项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营养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等。
其中,医疗费用应依据医疗机构所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用等凭据,并结合病例、诊断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认定;而误工费用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长与收入状况进行详细计算;
至于护理费用方面,则根据护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时长与收入情况来评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