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之下,营销中的诱导并不视为违反法律法规或是犯罪行为。这是因为,营销的根本宗旨在于吸引那些原本无购物意愿的人群参与到消费活动中,或者激发那些消费欲望并未十分强烈之人的购买欲望。在特定情境下,针对如老年人群体或未成年儿童等相对脆弱的人群进行诱导,有可能被视作不道德的推销行径。
然而,若采用不当手段令消费者产生误解,甚至以欺骗手段促使其做出财产处置,那么就有可能达到涉嫌欺诈的程度。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