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事宜通常是在取保候审期限到期之时,抑或是在被取保候审人员获释之后予以处理。在此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人员有责任向执行机构提交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同时还需附上相关的证明资料以供核实。经由执行机构证实被取保候审人确实恪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后,会将保证金悉数返还予被取保候审人。但倘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执行机构则有权利扣除部分乃至全部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