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并无权限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流水进行查询。这是由于执行人的账户中可能包含了与所涉案件无关的个人财产信息。因此,人民法院在实施查询、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卖等财产处置行为时,其所涉及的财产范畴均不得超过被执行人所应承担的法定义务范围。正因如此,若未经司法授权,法院是无法实施此类查询行为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