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涉及到索求金钱上赔偿的诉讼,那么此类财产性质的纠纷案件依据诉讼请求中的金钱数额或价值比例,按照以下方式逐级累加缴纳相应的费用:
首先是起始的额度——不超出1万元的申请,需按件交纳费用50元。
其次,对于超越1万元但低于10万元这个范围内的诉请款项,将按照2.5%的比例来计算应缴纳的费用。
再者,如果涉及的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需额外按照2%的比例来计算缴纳费用。而一旦金额跨越了20万元大关并达到了50万元,那么就需要多支付1.5%的费用。同样地,当金额达到50万元至100万元时,需要按照1%的比例来计算缴纳费用。接下来,当金额上升至100万元至200万元时,需要按照0.9%的比例来计算缴纳费用。
然后,当金额进一步攀升至200万元至500万元时,需要按照0.8%的比例来计算缴纳费用。
最后,当金额突破500万元并达到1000万元以上时,需要按照0.7%的比例来计算缴纳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当金额超过2000万元时,需要按照0.5%的比例来计算缴纳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