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刑诉适用缺席审判的情形有哪些

刑诉适用缺席审判的情形有哪些

刑诉适用缺席审判的情形有哪些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7-10 14:45:08 已帮助277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刑诉适用缺席审判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法庭通常会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判决:
首先是涉及贪污贿赂等严重经济犯罪行为的案件;
其次是针对那些对国家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或参与恐怖活动的嫌疑人,如果他们身处境外的话;
此外,当被告人如因病重无法出席诉讼或者已经离世的时候,也可以采用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裁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