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务人员在明知对方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非法集资活动情况下仍参与其中的行为,将作为共犯予以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此类案件的最轻刑罚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关于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由数额较大者承担法律责任,即集资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被认定为属数额较大,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追究。
2、若集资总额达到了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责任人就需要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附加罚金。
3、如果集资总额高达五十万元以上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责任人将面临着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以及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双重处罚加大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