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之后,案件的审理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这主要受到案情复杂程度、证据搜集状况及法院工作计划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概括来看,犯罪嫌疑人自获准取保候审之日起至法庭正式开庭这段期间,可能会历经数月的等待。虽然法律并未对该时长作硬性的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解除公诉案件的起诉之后,必须在两个月之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针对可能判处满十年有期徒刑或更重刑罚的案件,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以此推断,法庭开庭的时间一般在此基础上浮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二日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人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五日以内提出委托辩护人的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人民检察院,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