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用小型轿车而言,并没有强制性的报废年限规定。对于用于家庭用途且不从事运输活动的小、微型载客汽车来说,所需进行的常规检测周期如下所示:在车辆使用的前六年内,需每年进行两次检测;而在车辆运行的六到十五年间,则需要每年接受一次检测;若车辆已运行十五年或以上,则需每年进行两次检测。只要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便可以继续安全地行驶。自第二十一年开始,此类车辆将需要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测。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