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首先,建议您尽力与涉及到侵占土地的个人或者有关机构进行友善且理性的沟通,真诚地请求其停止侵害您的权益。
2.请求村委、上级政府和公安机关介入调解处理。若经过努力协商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阁下可向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是派出所等机构求助,申请进行合法合理的调解工作。
3.依法寻求政府处理保障自身权益。倘若通过上述方式均不能有效解决本次侵占问题,那就请您毫不犹豫地上报给所处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说明土地被非法占用的实际情况,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介入,对这起事件展开全面深入调查研究,并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4.选择司法途径依法维护权益。若经过了前述几步措施,仍然无法解决争议问题,那么建议阁下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请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使土地恢复原貌;或者索取因此次侵占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等等。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