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赋予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临时性的人身自由,使其无需继续被拘留看守,而是能够在指定的场所等待进一步的司法审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严格遵守相关的行为规范,例如按时就医等,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将因此获得免于入狱服刑的豁免权。最终是否需要入狱服刑,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其中涉及到的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证据的充分与否、法律条款的适用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