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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刑事拘留在哪里执行

丰台区刑事拘留在哪里执行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7-13 12:57:04 已帮助24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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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刑事拘留在哪里执行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会由看守所负责执行。看守所是指在法院尚未对涉案人员作出最终司法判决之前,暂时扣留和监管这些犯罪嫌疑人的专门机构。在看守所中,通常会羁押那些已经被依法拘留或者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而拘留所则主要关押因违反行政法规而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或者经法院依法裁定予以拘留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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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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