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挪用特定款项的违法行为,量裁标准为一个月至六个月的拘役期限。在此种情况下,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构在其居住地点附近执行拘役惩罚。
另外,若已先行对其采取了羁押措施,则应按照羁押一日折抵相应的刑期一日的准则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违法者涉及多起案件,那么他所接受的拘役处罚最长时效不应超过一年。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