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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最新受贿罪立案侦查的标准

广东省最新受贿罪立案侦查的标准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7-13 14:51:10 已帮助29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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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最新受贿罪立案侦查的标准
首先,国家公务人员应当利用其本职职务便利,倘若自行或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接受他人物品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以获取某种利益,那么就会被视为受贿罪
其次,虽然没有超过30,000元,但是却存在多次行贿行为、对公众财产、国家以及人民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亦或是为了他人谋求职位晋升或工作变迁等事项,也会构成受贿罪。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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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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