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原来的用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准时并且比例适当的为您发放所有土地补偿金、安置补贴及用于住宅与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房屋结构、农作物)及青苗的补偿款。
同时,我们也会妥善处理被征收土地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受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