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参与打斗造成之人非轻伤的结果,且未达到犯罪程度的情况下,行为者将受到五天至十天的拘役惩罚,并且需承担相应的罚金。相应地,若情节相对轻微,则仅会遭受五日以下的拘留以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但是,针对致人重伤的情况,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关于这条相关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之中的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对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躯体的当事人,可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处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而若情节仅仅较为轻微的话,只会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惩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